室內設計風格,是不同時代的思潮與地域特點通過創作構思,逐漸發展形成具有代表性的設計形式。
一種典型的風格,通常會與當地自然人文密切相關,室內設計風格雖然表現于形式,但風格也能夠充分體現藝術、文化、社會發展的內涵,一種風格一旦形成,便能積極或者消極地影響諸多領域,而并不局限于裝飾領域。
傳統設計風格,是在室內設計的平面布局、線型、柱式、色彩以及家具陳設等方面,無論是東方古代的傳統木構架建筑,還是西方傳統風格中的古希臘、古羅馬、巴洛克、洛可可、新古典主義等,吸取傳統裝飾樣式的特征。
現代設計風格,起源于1919年成立的包豪斯學派,強調突破舊傳統、創造新建筑,重視功能和空間關系,發揮結構本身的形式美,造型簡潔,注重材質,發展出了非傳統的以功能布局為依據的非對稱構圖手法,廣義的室內設計現代風格可泛指造型簡潔新穎,具有當今時代感的建筑形象和室內環境。
后現代設計風格,出現在西班牙作家德•奧尼斯1934年的《西班牙與西班牙語類詩選》一書中,用來描述現代主義內部發生的逆動,是對現代主義純理性的逆反心理。室內設計后現代風格強調建筑及室內裝潢應具有歷史的延續性,但又不拘泥于傳統的邏輯思維方式,探索創新造型手法,常在室內設置夸張、變形的柱式和斷裂的拱券,或把古典構件的抽象形式以新的手法組合在一起,即采用非傳統的混合、疊加、錯位、裂變等手法和象征、隱喻等手段。
混搭式風格,在現代社會,多元化的設計風格相融合,古今中西相兼容,例如傳統的家具、擺設,搭配現代的墻面、門窗、燈具等,好的設計是多元融合的,對風格元素的認知以及把握就是考驗室內設計師的關鍵,好的設計不止是功能完善、造型別致,更重要的是要有內涵、有文化、有靈魂。